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废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2件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潍政办字〔2019〕148号)和《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发〔2021〕1号)2件文件予以废止。后续有关事宜,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4年1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打印关闭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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